(海科學字﹝2024﹞25號)
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班集體的建設,充分發揮學生班集體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促進校風和學風建設,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和《海南科技職業大學學生獎勵管理辦法》,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第一條 評選條件
(一)組織建設
1.班委會、團支部委員會組織健全,按規定程序經民主選舉產生。學生干部符合任職條件,并按期進行改選;
2.學生干部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熱心為同學服務,以身作則,在各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(二)日常管理
班務公開,民主管理,按時召開周會和班會,及時通報情況、傳達信息;主動承擔學校和學院交給的各項任務,按時按量完成各項常規工作;日常工作有計劃、有記錄、有總結;對突發事件和事故苗頭,能早發現,早匯報,處理及時恰當。
(三)黨團工作
積極開展團的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,團組織有較強的凝聚力、戰斗力;認真組織黨團活動,積極參加黨課、團課學習。“推優”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,入黨積極分子培養、黨員發展工作有條不紊;學生黨組織建設健全,黨員組織生活質量較高,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較好。
(四)思想教育活動
樹立熱愛集體,崇尚科學,反對迷信,朝氣蓬勃,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;服從學校和學院的學習計劃安排,認真組織時事政策學習,開展班級主題教育活動(主題班會);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工作;班級成員自覺學法守法,模范遵守校規校紀;積極地進行自我調節,提高心理承受能力,做到自尊、自愛、自強和自立。
(五)學風建設
1.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度端正,專業思想牢固。學生學習動力足,學習熱情高,學風濃厚,自覺遵守和維護學校的學習紀律,完成各種學習任務較好;考勤制度嚴格,班級成員努力做到無抄襲作業、無擾亂課堂秩序行為,無遲到早退、無曠課。班級上課出勤率本科不低于95%,專科不低于90%。
2.認真實施考試制度,嚴格遵守考試紀律,考風端正,無考試作弊行為。評選年度無考試違紀作弊現象和其他違紀現象。全班同學共同提高,攜手并進,學習成績本科及格率不低于90%,專科及格率不低于85%。
3.班級學生學業成績良好,獲得獎學金、三好學生、優秀學生干部、優秀學生的比例較高,大學計算機等級考試一、二級和英語四、六級考試通過率和優秀率較高。
4.積極開展、參加鞏固專業思想的各種主題活動各級各類學科競賽、創新創業競賽;積極參加學校、學院組織的各類學術、科技活動。
(六)文明建設
1.班級形象良好,在文明校園建設中做出突出成績,有積極進取、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。
2.愛護公物,勤儉節約,樂于助人,主動開展公益活動。班級成員舉止文明,自覺遵守校園文明,模范遵守公共秩序,敢于同不良現象做斗爭,涌現出先進個人和典型事跡。
3.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、寢室、食堂等環境衛生及個人衛生,班級大多數宿舍衛生達到學校“文明宿舍”的評比標準,獲得“文明宿舍”比例較高。
(七)文體活動
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及文藝體育競賽。經常組織、參加內容豐富、形式多樣的校園文體活動,全班同學基本達到《國家體育鍛煉標準》要求。
(八)宿舍管理
模范遵守《海南科技職業大學住宿管理規定》,在學校、學院檢查評比中成績良好,沒有嚴重違反宿舍管理的現象;保持良好的宿舍衛生和個人衛生環境。
第二條 評選資格
(一)學校當年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、專科非畢業自然班。
(二)凡是在本學年內有下列現象之一的班集體,不能評為優秀班級:
1.班級成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、政策,參加非法組織,從事非法活動的現象發生;
2.班級成員有打架斗毆、酗酒賭博、考試作弊等違紀行為,并受到校級以上警告以上處分;
3.學生無故欠學費率超過3%以上(含3%)的班級;
4.當年度學校檢查宿舍不達標宿舍間次超過4間次(含4間次)的班級或在學校安全大排查中班級宿舍被學校通報超過4次(含4次)的班級;
6.班級在學期內有重大違紀等嚴重損壞學校、年級聲譽事件發生;
7.在各類評比工作中弄虛作假、營私舞弊的班級。
第三條 評選時間和程序
(一)“優秀班級”評選時間與學生綜合素質考評工作同步進行。
(二)班級自評。學生班級對照評選內容和條件,實事求是地對班級工作進行評估。
(三)學院初評。學院學生獎勵評審小組在班級自評的基礎上,通過收集材料、聽取匯報、調查核實等渠道,研究確定本學院優秀班級的推薦名單,并上報學校。
(四)學校審批。學校學生評優獎勵領導小組對上報的優秀班級的材料進行集中審核,評審結果向全校公示5天,接受師生監督,收集反饋意見,最后確定優秀班級的名單報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批。
第四條 本辦法由學工處負責解釋。
第五條 本辦法從2024年9月1日起施行。